今日发布渝北商品房抵押贷款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,《疫情期间加大金融支持工作方案》已经市政府批准并印发。据了解,重庆将对企业贷款、银行转贷进行相应贴息,加大对疫情期间受困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。 今日发布渝北商品房抵押贷款 此次方案实施银行为国开行、农发行、进出口银行、华融湘江银行、重庆农商行、湘江新区农商行。方案采取直贷+转贷模式,农发行直贷给企业,华融湘江银行、重庆农商行、湘江新区农商行等承接国开行、进出口银行转贷款后贷款给企业。 方案显示,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,企业实际获得利率(不含担保费用)不超过3%。原则上,工业、高新技术企业最高贷款额度3000万元,服务业、经贸物流企业最高贷款额度2000万元,其他企业最高贷款额度1000万元。 重庆将对企业贷款、银行转贷进行相应贴息 方案规定,按直贷模式和转贷模式的不同,贴息对象分别为企业和转贷银行,贴息时间不超过12个月。直贷模式下,农发行按3.6-4.35%利率区间向企业实施放贷,市财政按农发行实际贷款利率与3%的差额向企业贴息;转贷模式下,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按不低于2.8%利率向华融湘江银行、重庆农商行、湘江新区农商行提供转贷款,再由3家转贷银行按不超过3%利率向企业实施贷款,市财政按不超过1.5%向3家转贷银行贴息。 贴息申报企业原则上要求为“三落地”企业,即注册地、工商税务关系、贷款资金使用落地在重庆地区,受疫情影响较大,以及复工复产存在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。贷款资金必须用于购买原材料、支付员工工资及租金、购买因疫情急需的生产生活物资、其他流动资金(包含订单贷)等。申报范围包括工业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经贸企业(含物流、商贸流通、外贸企业)、服务业企业(含住宿餐饮、文体娱乐、交通运输、旅游、批发零售企业)和农业企业中的中小微企业。 今日发布渝北商品房抵押贷款 重庆将对企业贷款、银行转贷进行相应贴息 据了解,企业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国家级园区经发局或区县(市)发改局。申报企业需签订信用承诺书,并按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区县(市)信用办推送至“信用重庆”。未签署信用承诺书的企业不予支持。已享受国家、省级、市级其他金融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在方案支持范围内。贴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。 |